賣房問題更新

簡單說

賣方主要有房地合一稅(105 年以前取得的是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)、土地增值稅、仲介服務費(常見 4% 以內)、履約保證費、代書費,交屋時還要用價金還清原本的房貸;地價稅、房屋稅依交屋日分算。

項目 說明
房地合一稅 105 年以後取得的房地,賣掉有獲利要繳,依持有時間 15%~45%,自住滿 6 年有優惠
土地增值稅 用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計算,一般 20%~40%,自用住宅 10%
仲介服務費 常見成交價 4% 以內(買賣雙方合計不超過 6%)
履約保證費 成交價萬分之 6,買賣雙方各付一半
代書費、塗銷抵押 依代書收費
原本的房貸 交屋時用買方價金先清償

哪一筆最大

多半是房地合一稅和仲介服務費。房地合一稅差異最大:同樣賺 300 萬,持有 2 年內要繳 135 萬,自住滿 6 年可能完全免稅。

想知道扣完全部稅費、還完貸款實拿多少,用賣方售出實拿試算,填成交價、取得日期、當初買價、貸款餘額就會算出來。

以上為一般性說明,法規與利率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;個案情況不同,歡迎直接問我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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