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房問題更新
簡單說
賣方主要有房地合一稅(105 年以前取得的是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)、土地增值稅、仲介服務費(常見 4% 以內)、履約保證費、代書費,交屋時還要用價金還清原本的房貸;地價稅、房屋稅依交屋日分算。
| 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房地合一稅 | 105 年以後取得的房地,賣掉有獲利要繳,依持有時間 15%~45%,自住滿 6 年有優惠 |
| 土地增值稅 | 用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計算,一般 20%~40%,自用住宅 10% |
| 仲介服務費 | 常見成交價 4% 以內(買賣雙方合計不超過 6%) |
| 履約保證費 | 成交價萬分之 6,買賣雙方各付一半 |
| 代書費、塗銷抵押 | 依代書收費 |
| 原本的房貸 | 交屋時用買方價金先清償 |
哪一筆最大
多半是房地合一稅和仲介服務費。房地合一稅差異最大:同樣賺 300 萬,持有 2 年內要繳 135 萬,自住滿 6 年可能完全免稅。
想知道扣完全部稅費、還完貸款實拿多少,用賣方售出實拿試算,填成交價、取得日期、當初買價、貸款餘額就會算出來。
以上為一般性說明,法規與利率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;個案情況不同,歡迎直接問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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