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方售出實拿試算
填 4 個數字,馬上算出扣掉稅、仲介費、還完貸款後,屋主實際拿多少。
計算方式與注意事項
怎麼算的
- 房地合一稅(2.0):課稅所得=成交價-取得成本-可認列費用(含這次仲介費)-土地漲價總數額。稅率看持有期間:2 年以內 45%、超過 2~5 年 35%、超過 5~10 年 20%、超過 10 年 15%。
- 持有期間:從取得的登記日算到出售的移轉登記日(不是簽約日),算到今天。實際過戶通常再晚 1~2 個月,剛好卡在級距邊界時,稅率可能再降一級,結果的「看明細」裡有稅率時間表。
- 週年當天:本試算以週年當天就適用下一級計算;法規沒有明文舉例,稅率差很多時,過戶排在週年後幾天最保險。
- 履約保證費:成交價 × 0.03%(常見費率萬分之 6、買賣各付一半)。
- 土地漲價總數額:土增稅是自用住宅 10% 算的,才能用「土增稅 ÷ 10%」反推;一般稅率(20/30/40% 累進)無法反推,所以不扣,算出來的房地合一稅會偏保守。
- 費用沒有單據:國稅局按成交價 3% 推計、上限 30 萬元;有仲介費發票核實申報通常比較划算。
- 繼承、受贈取得:取得成本不是當初買價,而是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加公告土地現值(依物價指數調整),這頁不適用。預售屋換約、合建分屋、調職等非自願出售的特別規定也不在這頁範圍。
沒算進去的
- 契稅、印花稅、過戶代書費:由買方負擔,賣方不用付(簽約手續費若買賣各半,填在進階設定的「其他費用」)。
- 抵押權塗銷代辦費、貸款提前清償違約金:有貸款才有,金額問代書或銀行,加到「其他費用」。
- 交屋前的地價稅、房屋稅分攤,水電瓦斯管理費結清、搬家清潔:自己估一個數字填「其他費用」。
- 舊制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:104/12/31 以前取得才有,併入隔年綜所稅,這裡沒算。
- 土地增值稅留白時:結果不含土增稅,會在上面標示。要查土增稅:帶謄本上的地號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線上試算或臨櫃詢問。
資料來源: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4、第 4 條之 5、第 14 條之 4(房地合一 2.0,110/7/1 施行);土地稅法第 33、34 條;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。官方試算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、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。要正式申報建議找地政士或會計師。
常見問題
賣房子屋主要付哪些稅和費用?
常見的有:仲介服務費(買賣雙方合計不得超過成交價 6%,賣方常見 4%)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地合一稅(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的房地才要繳)、履約保證費(常見成交價萬分之 6、買賣各付一半),以及抵押權塗銷代辦費、交屋前的地價稅與房屋稅分攤。房子還有貸款的話,成交款會先清償貸款,剩下的才是屋主實拿。
房地合一稅怎麼算?
課稅所得=成交價-取得成本-可認列費用(包含這次出售付的仲介費)-土地漲價總數額。稅率依持有期間:2 年以內 45%、超過 2 年未滿 5 年 35%、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 20%、超過 10 年 15%。持有期間從取得的所有權登記日算到出售的移轉登記日,不是簽約日。
持有剛好滿 2 年的那一天過戶,算哪一級稅率?
本試算把「週年當天」視為已超過該年限、適用下一級稅率(例如 113/09/25 取得、115/09/25 過戶以 35% 計)。財政部只說明持有期間「自取得日起算至交易日止」,並未舉出週年當天的例子,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;稅率落差很大時,過戶日排在週年後幾天最保險。
房地合一的自住優惠有什麼條件?
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該房屋設籍並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,期間沒有出租、供營業使用,而且 6 年內沒有用過這項優惠。符合的話,課稅所得 400 萬元以內免稅,超過的部分按 10% 課稅。
不知道土地增值稅是多少怎麼辦?
土地增值稅要看地號的前次移轉現值、今年公告土地現值和持有年數,屋主通常不會知道。可以帶權狀或謄本上的地號,到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臨櫃或線上試算;本試算欄位留白就先不計,結果會標示「尚未含土地增值稅」。
105 年以前買的房子要繳房地合一稅嗎?
不用。民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取得的房地屬於舊制:土地只課土地增值稅,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隔年綜合所得稅申報。本試算遇到舊制會把房地合一稅以 0 計,並提醒房屋部分的綜所稅要另外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