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房問題更新

簡單說

土地增值稅是用「土地公告現值」的漲價來算,不是成交價;一般稅率依漲價倍數 20%、30%、40%(持有 20 年以上有減徵),符合自用住宅可以用 10%,分「一生一次」和「一生一屋」兩種。

怎麼算

土地漲價總數額 = 出售時的公告現值 − 取得時的公告現值(依物價指數調整)− 改良土地費用等

  • 一般稅率:漲價未達 1 倍 20%、1 倍以上未達 2 倍 30%、2 倍以上 40%。
  • 持有超過 20 年,30%、40% 稅率的部分可以減徵(持有越久減越多)。
  • 實際金額通常由代書試算,賣房前可以先請代書估。

自用住宅 10%

一生一次

  • 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在這裡設籍
  • 出售前 1 年內沒有出租、營業
  • 都市土地 3 公畝(約 90.75 坪)以內

一生一屋(一生一次已經用過時)

  • 出售時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這一戶
  • 設籍並持有連續滿 6 年
  • 出售前 5 年內沒有出租、營業
  • 都市土地 1.5 公畝以內

跟房地合一稅的關係

已繳土地增值稅的那部分漲價(土地漲價總數額),在算房地合一稅時可以扣掉。用賣方售出實拿試算填土增稅並勾「自用 10%」,就會自動扣除。

以上為一般性說明,法規與利率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;個案情況不同,歡迎直接問我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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