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房問題更新
簡單說
法規上限是買賣雙方合計不超過成交價 6%,賣方常見是 4% 以內;比例在簽委託時就要寫清楚,可以跟仲介討論。
- 法規上限:內政部「不動產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」,經紀業向買賣雙方收取的報酬合計不得超過成交價 6%。
- 常見比例:賣方 4% 以內,實際依委託契約約定。
- 什麼時候付:成交後才收,沒有成交不用付。
- 專任委託和一般委託:專任只委託一家仲介,一般委託可以同時給好幾家;兩種的服務內容和委託期間不同,簽之前問清楚。
本站賣方售出實拿試算仲介費預設 4%,可以在進階設定改成你談好的比例。
以上為一般性說明,法規與利率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;個案情況不同,歡迎直接問我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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