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房問題更新

簡單說

可以申請「重購退稅」:出售自住房地後 2 年內再買自住房地(先買後賣也可以),房地合一稅和土地增值稅都能依規定退還或扣抵;但新買的房子 5 年內不能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轉賣,否則會被追繳。

房地合一稅

  • 賣掉的和新買的,都要是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並居住的自住房地,沒有出租、營業。
  • 2 年內重購:新屋價格高於舊屋售價 → 已繳的房地合一稅全額退還(或扣抵);新屋比較便宜 → 依比例退還。
  • 重購後 5 年內,新屋不能改作其他用途或再移轉。

土地增值稅

  •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後 2 年內,再買自用住宅用地(先買後賣也可以)。
  • 新買土地的地價,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掉土增稅後的餘額,就可以申請退還已繳的土地增值稅。
  • 一樣有 5 年內不能改用途或移轉的限制。

換屋時

時間、設籍和金額條件比較多,換屋前先跟代書或國稅局確認,把買、賣的日期排在 2 年內。賣舊屋實拿多少,可以先用賣方售出實拿試算算。

以上為一般性說明,法規與利率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;個案情況不同,歡迎直接問我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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